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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文明用语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7: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记者于呐洋“欢迎您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请问你的姓名、年龄,在什么时间、因涉嫌什么罪被关押”……今后,检察人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从事相关活动中,应当自觉使用这些文明规范用语,违反文明用语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问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向社会公布的《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要求,检察机关文明用语以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为基本载体,同时尊重、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聋哑人语言以及地方方言。

  根据规则,最高检制定了检察机关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各级检察院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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