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涉灾刑案一经起诉从重从快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7:27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黄辉本报通讯员元春华

  “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部分受灾法庭在办公场所受到严重影响的同时,也给群众诉讼带来不便。”6月2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尽管如此,他们将尽量克服困难,调剂出干净、亮堂的办公室,甚至是法院宿舍,作为信访接待场所或调解场所,为群众诉讼提供“绿色通道”。

  “洗礼”过后将审案

  6月29日一大早,帅美琴手拿抹布,用力地清洗着办公桌。洪水退去后,桌上留下了一层厚厚的淤泥,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腐臭的味道。

  “清扫完淤泥后,还要进行消毒处理,争取在本周五(7月2日)恢复正常办公。”

  帅美琴说。

  帅美琴是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唱凯法庭的负责人。6月21日18时30分,抚河唱凯堤突然决口时,她和另外两名法官已将法庭的案卷材料、办公电脑和技术装备等搬运到警车上,并向地势较高的地方转移。

  “当天晚上,等我们回去看的时候,洪水已接近法庭第二层楼的阳台了。”帅美琴惊恐之余略感庆幸。第二天,她又乘坐冲锋舟来到了唱凯法庭,只见周围的围墙已全部倒塌,三层楼的法庭也开始出现墙体开裂,“估计损失超过10万元。”

  此后的几天,帅美琴一直在为灾后重建工作忙碌着。“本周五,我们计划带上国徽,选择唱凯镇街上的一个空余场所,以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帅美琴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这次50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中,江西省有不少法院(法庭)和唱凯法庭一样经受了“洗礼”。即便如此,洪水一退去,和唱凯法庭一样,这些受灾法院(法庭)立即展开自救工作,在进一步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积极谋划各项举措,服务灾后重建。

  加大调解力度以解燃眉

  “针对少数人在洪灾期间进行的各类刑事犯罪,法院将予以严厉打击。”江西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洪灾期间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犯罪行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犯罪行为,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严重妨碍救灾活动的犯罪行为,一经起诉,一律予以从重从快处理。

  江西省高院提出,各地法院要运用有效手段为灾后恢复生产创造条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快速解决简单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为群众救灾及恢复生产解燃眉之急;设立专门救助资金,对当事人生活因灾情遇到困难,暂时无法得到补偿的,由法院进行救助;对持有住所地人民政府受灾情况证明的灾民起诉的案件,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被执行人因受灾生产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采取分期执行、延后执行等措施,助其渡过难关。

  今天上午,记者在身处洪水重灾区的抚州中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已制定了3项便民举措:开通灾民热线电话,对群众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咨询服务;对于群众的突发性矛盾纠纷等“急诊”案件,在开展上门办理、上门调解等“贴身”服务的同时,坚持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对于已经排期在洪灾期间开庭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另行调整。

  本报抚州(江西)6月29日电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