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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9:25  石家庄日报

  ●逐步减少或消除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双方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新华社重庆6月29日电 (记者 张 勇 赵 博 张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在重庆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谈。当日下午陈云林与江丙坤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协议提出,为强化并扩大协议的效益,两岸双方将加强经济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双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在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以加速实现协议的目标。

  根据协议,双方还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完成为落实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监督并评估协议的执行;解释协议的规定;通报重要经贸信息;根据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该协议签署后,将由双方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又讯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两岸将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等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两岸经济关系跨入历史新纪元

  公元2010年6月29日,一份在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经由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应运而生,两岸经济关系由此跨入了新的历史纪元。协议完成签署后,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如此致贺: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大进展,也是两岸关系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经过5年时间酝酿、半年时间商谈的ECFA,充分考虑和照顾了两岸各界人士的意见和愿望,充分体现了两岸经贸关系的现状和特点,将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

  陈云林说,框架协议最大限度地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江丙坤则表示,ECFA的签署不但是两岸经贸关系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两岸各自面向区域经济整合以及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关键一大步。

  “以民为本”是新签两项协议的又一大亮点。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框架协议的利益,双方同意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在框架协议生效后对部分产品实行关税减让,并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这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在协议的5个附件中。

  据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29日下午透露,享有盛誉的台湾茶叶也在这份早收计划当中。这意味着,大陆消费者不久即可享受到更价廉物美的台湾香茗。

  另据披露,根据框架协议,两岸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新华社重庆6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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