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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将试行廉政公积金 市民忧变相加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09:31  南方周末

  从7月1日开始,江门将在全省范围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首次参与试点的市直机关4500人,政府每年从财政中拿出约2000万元,政府一年人均补贴4000多元。

  29日,《南方日报》公布了《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报道称,江 门将根据公务员现任职务,分9个档次设立廉政公积金缴存标准,其中最低300元/月,最高1600元/月。

  根据《办法》,江门廉政公积金的参加对象为该市直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务员,遵循自愿加入原则,但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参加。

  《办法》指出,公务人员一旦加入廉政公积金体系,在一个缴存周期内就不得中途退出(调动、辞职、辞退、退休、身故等情况除外),否则已缴存的公积金全部上缴国库。

  “廉政公积金”的提取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公务员在建立“廉政公积金”账户后五年内如果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五年后可以申请领取账户中70%的资金。剩余30%的资金则滚动进入下一个五年周期,以此建立长效的廉政奖惩机制。

  对于江门在市直单位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市民有不同看法。

  有受访市民则认为,“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的‘高薪养廉’吧?”“每年硬性淘汰3%的公务员,比什么廉政都好”。

  “廉政本是国家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要求,设立公积金的做法,反而从另一渠道多用了纳税人的钱,变相给公务员涨福利。”有网友质疑。

  江门市纪委党廉室有关负责人回应说, “要明确的是,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与住房公积金、‘高薪养廉’也是有本质区别的”,“你说‘加薪’,实际上现在这笔钱存进去了,用不了也提不出 来,5年间如因个人违纪违法而受到处分,自己存进去的部分也将被扣掉。”

  据悉,早在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就出台了廉政保证金制度。在该制度实行后的6年中,仅有28名干部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被扣除廉政保证金。

  五种违纪行为将受罚

  廉政公积金:由个人和市财政资金两部分组成,双方各自付每月缴存额度的50%。以5年为一个周期,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

  缴存标准设9个档次:

  厅级干部1600元/月

  正处(局)长1400元/月

  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

  副调研员1100元/月

  正科长900元/月

  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

  副主任科员600元/月

  科员400元/月

  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50%;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除已存的70%;

  受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80%;

  受党内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处分的,扣除90%;

  受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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