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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企业股票大面积奖励员工的做法,在国内还非常鲜见。”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认为,这有诸多积极方面,如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员工资本收益;员工了解企业状况,成为股东后能比社会股民更好地监督企业的成本控制、效率提升等,便于企业经营者自我加压。不过,如授让股票可上市交易,企业效益又未必与股价完全联动,员工易在高价位抛售;若限售股票,则有点“看得见,摸不着”,员工享受分红,可能会令效果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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