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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项特区法规扩大到深圳全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14: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深圳讯记者金璐、欧阳四平、张慧慧报道:经国务院批准,7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昨天,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101项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仍有13项法规暂缓实施。其中,市民普遍关注的交通违章罚款标准,则自8月1日起在原特区内外统一适用新法规,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为500元。

  昨日通过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0年7月1日前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在扩大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适用的决定(草案)》,系统解决“一市两法”问题。根据《决定(草案)》,深圳特区今年7月1日前通过的现行有效的法规共有120项,其中有《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等101项特区法规可以自7月1日后在扩大后的深圳特区适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法规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规范自身建设方面的,虽继续适用,但和扩大经济特区没有必然联系;为避免新老条例衔接所产生的冲突,《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则于8月1日实施之日起适用于扩大后的特区。此外,还有13项法规因经济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管理体制不完全一致等原因,需要推迟或暂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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