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6月30日讯(分站记者青琪 通讯员 张帆)前日,牵涉两条人命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曾某在全额赔偿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后,向湖南株洲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此次交通肇事而逃匿了逾半年的曾某在投案时感叹说:“是石峰区法院的公正判决和法官的悉心调解救了我!”
不到30岁的曾某是沅江市的一名个体运输业者,去年12月27日早晨,他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上的唐某与周某2人当场死亡。曾某报警后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司机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而曾某因驾驶超载且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后,唐某与周某2名受害人的家属将曾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石峰区法院于今年4月15日判决保险公司、曾某等赔偿两受害人家属共计22万余元。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曾某因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一直躲藏从未露面。
判决后,承办法官一直未放弃做曾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曾某主动投案自首。为了规劝曾某自首并履行赔偿义务,承办法官两赴沅江与曾某的家属交谈沟通,在告知判决结果的同时,也宣讲法律,争取家属支持。
经过不懈的努力,曾某终于结束了他的逃犯生涯,于近日带着钱款来到法院,按照民事判决确定的金额悉数赔偿给了两受害人的家属,并于次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曾某已被取保侯审。
稿源:红网 作者: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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