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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每户最高八十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15:10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晏秋秋) 申城经适房公积金贷款细则昨天出台。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即使是拥有有限产权的经适房,也可以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分别计算购房家庭产权人、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后累加确定

  计算公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0.5)×12个月×贷款期限

  相关要求

  ■ 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 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

  ■ 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

  ■ 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年;购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5年内竣工的次新房除外

  为提高购房家庭筹款能力,细则规定除借款人外的共同产权人应作为经适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产权人之外的经适房共同申请人若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但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出现3期以上逾期贷款,可增加血亲(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为补充还款人,经同意可以用其所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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