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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代管房住户明起可申请安置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18:17  厦门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明日起,已退代管、信托房原承租住户可申请安置房。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30日。

  代管房是指业主因各种原因未申请产权登记,政府给予代管的房屋;信托房则是指海外华侨、侨眷通过信函方式,委托政府代为管理在厦门市的房产。

  去年,市国土房产局开展首批已退代管房、信托房住户安置工作,共安置210户。为了进一步解决代管、信托房历史遗留问题,市国土房产局拟于近期启动第二批已退代管房、信托房住户安置工作。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退管房住户专项安置工作的开展,既保护了住户的居住权,又维护了业主财产权,落实了侨房政策,群众满意了,财政绩效非常好。现在估计近100户住户待安置。

  【链接】

  安置对象:现居住在退管房内的原承租人及居住在退管房内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申请条件:具有与退管房同址的户籍或长期实际在退管房居住生活;在房屋退管前与房管部门建立租赁关系;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优惠。

  安置方式:以政府配租专用安置房为主,符合安置条件的退管户一户安置一套。安置标准为一人户按一房型安置;二人户及夫妻带一子女按二房型安置;三人(不含夫妻带一子女)及以上户按三房型安置。对于家庭人口较多,人口结构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除安置一套专用安置房外,退管房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可按规定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并将给予单列分配。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三楼)。

  市民若想进一步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592-299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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