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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记者吴丽辉报道:除对外公布出租汽车改色方案外,6月30日,南昌市交通部门还正式印发《南昌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在这两个管理办法实施以前,南昌市关于规范出租车行业的条例只有《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出台于1997年,2002年曾进行过修正。多年来,南昌市出租车规范主要依靠该条例实施。
为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与经营权挂钩的考核管理机制,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驾驶员的运营行为,南昌市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上两个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个办法细化了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行为的规范,南昌出租汽车经营权从7月1日起由以前的8年改为5年,同时实施相应的考核制度。出租车司机一年内在服务证上2次扣满12分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运营服务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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