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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人挪车谎称有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1:5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雪洁)18岁男子张某是丰台区一处小区的保安员,负责出入车辆的登记。该小区内有一家文化艺术中心,带孩子上课的家长经常将车停在小区内,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停车,张某也因此受到业主的指责。为了让家长把车开走,张某谎称文化艺术中心有人放炸弹并报警。近日,丰台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半年。

  两天内四次报假警

  据指控,今年2月5日下午1时至3时,张某因小区内的文化艺术中心的学生家长随意停车,造成小区业主停车不便,三次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谎称小区内有人打架。次日上午10时许,张某再次拨打“110”报警称,该小区内的文化艺术中心内有人放炸弹。

  接报后,市公安局巡特警总队、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长辛店中队等八家单位赶赴现场,将文化艺术中心内的群众疏散,并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排查,但未发现有爆炸物。2月9日,张某被丰台分局刑侦支队控制。

  称想让警察解决乱停车

  张某在受审时称,因文化艺术中心家长挤占车位,小区很多业主无法停车,纷纷找他解决问题。他曾找过文化艺术中心和家长,但对方拒绝将车开走。情急之下,他想到报假警,让警察来解决学生家长乱停车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时尚未成年,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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