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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

  作为一个在基层检察院干了近十年的控申科科长,到底接待过多少来访者,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唯独那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至今让我无法忘却。

  她叫郝金芝(化名),是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镇农民。2008年5月21日上午,我们刚上班,她就来到检察院门口大吵大闹,数落检察院的种种“不是”。闻讯后,我把她请到办公室,安排她坐下来,又倒上一杯开水。几分钟后,见她情绪有所缓解,我这才询问其中缘由。

  2007年5月12日,她家与邻居余某因为一件小事发生口角,最后发展到厮打,诱发邻居余某心脏病发作而亡。第二天,余家亲属将殓着余某尸体的棺材抬到她家,并在她家大门口摆放花圈,悬挂白布,书写标语,直至参与厮打的郝金芝的丈夫和儿子2人被判刑后,余家人方才收场,前后长达42天。在此期间,余家亲属将其家中财物损毁殆尽,致使其一家5口人无法正常生活。当说到年近7岁的孙子无法正常上学、年近3岁的孙女没钱购买奶粉时,她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失声痛哭。

  我只好转变话题,使她激动的情绪慢慢平静。擦完眼泪后,她继续往下讲。

  2008年5月6日,余某之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使她失衡的心理总算平衡了一点。可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余某之子随即被解除羁押。她得知后,主观认为一定是余家在检察环节做了手脚,于是,21日上午,她便早早吃过早饭,带着孙子孙女来到检察院大吵大闹,以此抗议检察院的“不公”。

  听了她的诉说,我的心里沉甸甸的,特别是看到她那两个孙子衣衫褴褛的样子,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此前对案情一无所知,因此不好轻易说什么,但是,我相信老妇人眼下处境确是凄凉:丈夫和儿子无疑是家里的顶梁柱,而今都在狱中服刑,家中就只剩下了孤儿寡母……然而,我更相信检察机关会秉公执法。于是,我对她说:“大娘,您反映的情况我都记下了,您先回去,我把情况弄清楚后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她同意了我的意见,回去了。谁承想,第二天上班时间,她又带着两个孙子在检察院门口闹起来,任凭我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还说我是“和稀泥”的,专门用这种缓兵之计来糊弄她。不仅如此,她还试图去检察长办公室闹。我和科里的同事想尽了办法,她依然大吵大闹。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好言抚慰,同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迅速补充证据。但是,我们的努力并没有换来她的理解,此后两天,她都是这样,最后,我们只好报警了。

  2008年5月25日,公安机关终于查清案件事实,检察院依法对余某之子作出批捕决定。与此同时,一纸行政拘留和罚款决定也送到了郝金芝的手中。让我想不到的是,她接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后,眉飞色舞地找到我们,说:“看来是我冤枉了你们啊!我甘愿受罚!”并主动托人写下了悔过书,让家人在县城人口聚居区张贴。

  多么质朴的话语啊,对我而言,却似一堆熊熊燃烧的烈火,烘烤得我浑身冒汗。

  (作者系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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