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刘泽斌是浙江省安吉县某村人,因成绩不佳,中学毕业后就跟师傅学修理摩托车。2009年9月的一天,他在本村汪先生家玩,发现他家里有大量的百元大钞,心里直痒痒,“顺”走了5000元。第一次得手后,他偷上“瘾”了,一个月要偷两三次,但到第八次盗窃时,他终于收手了。
他最后一次偷钱是在今年4月。某天晚上7点多钟,他路过潘先生家门口时,看见钥匙插在房门上,见四周无人,就上前把钥匙拔了带回家。次日,趁潘先生上班家里没人,他用钥匙打开了潘先生的家门,偷走了2100元钱,之后拿出其中的600元钱去买摩托车零件。
当天中午11点多,失主潘先生下班回家了,发现家里失窃,一看钥匙也没了。这让他们一家寝食难安。但没过多久,刘泽斌来到潘家,将一串钥匙和1500多元钱还给了潘先生。潘家惊讶不已。刘泽斌向潘家承认,钥匙是他拿走的,钱也是他偷的。退赃后第二天下午,刘泽斌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警察问他为何退赃,他回答:“我想想挺难为情的。”刘泽斌还交代了自己此前偷盗7次(涉案金额为12610元)的犯罪事实。6月1日,安吉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刘泽斌批准逮捕。
(李国芳)
点评:知耻近乎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