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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定向招录培养1852名政法干警

  本报讯 (记者 张婷婷)我省今年将定向招录培养1852名政法干警,今日起至7月5日网络报名(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与我省其他公务员招录不同的是,此次招录的人员正式成为公务员之前,都要先进入高校专科、本科乃至硕士班学习,学习合格后充实到县级政法机关工作。

  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纳入招录范围

  据悉,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对象范围有所扩大,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即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也在招考对象之列。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扩大了大学生“村官”的出路,有助于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

  县级公安机关

  将招录培养1500名

  根据要求,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名额分配上,县级法院58名,县级检察院124名,县级公安机关1500名,县级司法局70名,监狱100名。

  公共科目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

  一并统考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将采取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方式进行,7月31日,将举行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8月1日,进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育入学考试。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培养院校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0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49名,西南政法大学22名,四川大学124名,上海政法学院65名,甘肃政法学院16名,西南民族大学20名,四川警察学院149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56名。

  服务一定年限

  方可交流

  考生录取后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毕业合格人员,到所定向的政法机关工作,并要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则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向培养院校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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