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医坐堂”合法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3:4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张伟嘉报道 中药店内“中医坐堂”这一沿袭千年的行医方式终于在深圳合法化,《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昨日上午,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许四虎率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记者获悉,《条例》将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纳为医疗机构,这意味着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将合法现身深圳,而深圳市民将可以便捷地获得中医服务。

  新增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馆

  两类医疗机构

  在《条例》中,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正式被纳入医疗机构,其设置条件、审批程序、服务范围和服务规范都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规定,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职业医师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西药、不得开展手术治疗;不得诱导或者欺骗患者购买不必要的药品或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服务。

  市属二级以上医院

  将增加中医床位1736张

  《条例》规定,综合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室,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中医师;开设了中医医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中药服务;中医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应当以中医药服务为主,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的床位数不少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三分之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床位数不少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5%;中医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人员为主,中医药科室的负责人应当由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据介绍,目前我市中医资源十分紧缺,《条例》实施后,我市市属二级以上医院将增加中医床位1736张。

  《条例》在宝安龙岗同样适用

  今日起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宝安、龙岗两区(含光明、坪山新区)将纳入特区范围,《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在龙岗、宝安等地是否适用呢?许四虎表示,《条例》在调研、制定的过程中主要是考虑了原特区内的医疗资源情况,但如果宝安龙岗等地有条件实施的话,同样适用。

  许四虎说,《条例》是在“一市两法”的背景下起草和通过的,随着特区一体化,《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宝龙两区。《条例》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宝龙两区医疗资源的发展,并让好的医疗资源向宝龙两区流动,提高人员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