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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也可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条件:户口为本市户口且房款支付超过一半

  利好:没有房产证的市民子女亦可就近入学

  本报讯 (文/记者李冀珩、张丹)本报之前报道的“买房没有房产证,家中孩子难入学”的新闻(详见本报2010年5月17日,A16中山新闻版新闻《买房三年未有房产证 名校在旁孩子难入学》),昨日又有最新进展。

  报料人萧女士致电记者,称开发商同意先为业主们开具购房入住证明,帮助他们到当地的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记者随后从户政部门了解到,属于中山本地户口的业主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凭借购房合同与付款发票为子女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是记者调查得知,多数市民并不知道这样的规定,常常因为房产证不能拿到手而影响办理入户手续。

  户政部门:本地居民可免房产证迁户

  面对萧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石岐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规定早已有之。

  据介绍,中山市政府在2006年3月1日颁布并于同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中山市本地户口居民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赠予、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等原因的,可以为家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而中山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还针对此规定制定了明确的操作细则,其中写明:“居民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需提供合法的住房证明,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提供经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款缴交发票等合法证明。”

  “也就是说,中山本地户口居民在购房后因种种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获得房产证,也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办理子女户口迁入,购房者除了为本地居民,还必须一次性付清50%以上的购房款,同时要等到购买房产在国土局备案之后才能申请办理,办理时,业主需要带齐购房合同、发票、国土备案证明等资料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户籍部门接受申请后还将委托房屋所在地派出所上门调查业主是否在房屋中居住,一切手续审批通过后,户籍部门将在35个工作日之内为业主办理子女户口迁入。

  该工作人员同时告诉记者,类似萧女士这样的情况之前已经有过办理成功迁入户口的先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业主的情况特殊,可能还需要找到相关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给予办理入户。

  然而,对于非本地户口的购房者,暂时还不能享受这样的规定,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因为中山市已经取消了购房入户制度,目前实行的是积分入户制度,所以购房者必须拿到房产证才能申请办理积分,并通过积分申请入户,“非中山市本地居民涉及到入户的问题,与子女户口迁入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等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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