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900万元生活费
补助2.6万名贫困寄宿生
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市财政局昨天披露,忠县财政拨付专款900余万元,补助26550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上学年的生活开支。
此次补助是按照忠县寄宿生人数的50%为分配基础,并结合该县各校寄宿生人数、学校申请补助情况、县贫困学生信息库、学校所在区域贫困情况等适当予以调整。其中忠县较偏远的石子小学、大岭小学、中岭小学等资助比例超过了住宿生人数的80%。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即小学每生每期250元,初中每生每期375元)。
自2006年以来,忠县已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544.6万元,惠及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1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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