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凡)认识“女友”不到两天,男子就买了订婚金首饰。订亲路上,“女友”拿着见面礼突然消失。前日,损失数千元的男子陈某只好报警。
谷城男子陈某,今年42岁,离异,在城区某建筑工地打工。上月底,一名工友给他介绍了一名离异女子。
上月28日下午,两人在樊城区新华游乐园见面。女子自称姓张,今年32岁,离异多年。随后,该女子掏出身份证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就迅速装进口袋。
见面当天,两人就开始逛商场。在女子的要求下,陈某给她买了500元衣服,3600元钱的金戒指和金耳环。
上月30日,该女子打电话邀陈某,一起到南漳见父母订亲。到了南漳城区,陈某又花500多元,为“小舅子”买了2件衣服和2条香烟。
回家路上,“女友”又出主意:要带点好礼,把父母哄好点。陈某又从银行取出3000元钱给对方。
快到家门口时,“女友”突然提出要到医院去看亲友,让陈某在楼下等候。之后,“女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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