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通讯员李树)6月24日至25日,由省社科院主办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理论研讨会在咸宁召开。
来自省内外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地方政府及房屋拆迁部门的100余名代表,在客观分析现行《条例》的利弊得失基础上,探讨《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和完善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新条例的出台应该审慎。鉴于《征求意见稿》中尚存在诸多不足和争议,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将会影响千千万万的被拆迁人利益,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新条例的出台不可简单仓促。在出台之前,必须作充分的可行性调查,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基础上,再向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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