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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目录本市至今未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7:14  新闻晨报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晨报记者 崔建栋 李东华 □葛恩泽

  上海目前将犬类作为宠物饲养的市民越来越多,生活中犬伤人、吠声扰民,严重侵扰他人的生活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 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烈性犬如伤人,饲养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很多养狗人对于自己饲养的狗是否属于烈性犬并不清楚。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上海目前对于具体的烈性犬目录尚末确定,新的养犬管理条例正在酝酿,有望在年底出台。

  记者调查发现,本市部分小区已通过自定规约的方式,对居民饲养犬类进行必要约束。普陀区祥和名邸规定居民遛狗时应对犬束犬链;对烈性、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绝对不得去户外遛。而更多居民呼吁有关部门出台更细致的政策规范养犬行为,提倡文明养犬,解决狗患屡禁不止的局面。

  ■关键词:烈性犬

  概念模糊,市民养狗存疑虑

  市民何女士家中饲养了一条2岁多的牧羊犬,该犬站立时有1.5米高。虽然它性情温和,但何女士平时带着它在小区内溜达时,由于其体形大,许多居民都担心安全而远远避让。虽然何女士多次解释,牧羊犬不会伤人,但还是有邻居向小区物业投诉,称其饲养的犬只凶猛,经常让人受到惊吓,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侵权责任法》中对烈性犬提出了新规定,但由于概念模糊,让何女士心存担忧。她说:“目前上海对烈性犬的定义不精确,但并不是所有的烈性犬都会扰人;有的犬只很大但性格温和,如强行划为烈性犬有失客观公正。”她表示,应该明确烈性犬的定义和范围,防止出现概念模糊,如果仅按照犬只的体形大小来区别是否为烈性犬,则过于简单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晨报社区观察员,他们一致认为,《侵权责任法》中明确了烈性犬本身就是禁止饲养的,这对于一些目前“钻空子”的狗主人来说,无疑有威慑作用,毕竟小区生活更应考虑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同时,他们也表示,更应该进一步明确哪些犬类属于烈性犬,以便社区管理方和居民进行监督。

  ■关键词:承担责任

  烈性犬伤人,饲养人要担责

  犬类伤人问题目前逐渐成为社区生活中的一大难题。今后,如果饲养的犬类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必须承担责任。但有些情况下可以免责或少担责,这主要看受害人自身是否有过失,比如某人不听饲养人劝告,故意挑逗宠物,结果被咬伤,那饲养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与饲养的一般动物相比,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更大的攻击性,一旦发生伤害行为,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比如藏獒,所以这次特别明确,如果饲养的这类动物伤人,不管被伤害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都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还有市民疑惑,如果小区有爱心居民以及物业员工共同饲养的野狗咬人,责任由谁承担?对此,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安成宋安成解释,实际喂养野狗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实际的管理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定得非常细致,即使犬类因发情等原因从家中逃逸肇事,狗主人也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狗主人的朋友在遛狗时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实际遛狗者和狗主人将连带承担责任。

  ■关键词:养犬新规

  本市养犬新规年底有望出台

  据本市媒体报道,2009年本市养犬总量约为60万-80万只,并正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

  昨天,记者通过相关公开平台查询得知,目前上海对于犬类的管理,使用的是1997年12月19日市政府修正发布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并没有关于烈性犬的相关规定,只规定经批准饲养犬类的居民户只准饲养1条观赏犬。

  有居民表示,《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虽然对犬类管理有比较全面的规定,但相比急速变化的现实情况而言未免有些陈旧,对于现在的宠物热,这个法律规范几乎形同虚设。今年3月,市政府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携带犬外出,应当束以犬链(大型犬还应当佩戴嘴套),由成年人牵领,并主动避让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虽然目前上海没有相关明确的烈性犬名录,但也有市民认为,能拿到狗证的都不属于烈性犬。昨天下午,记者以市民的身份致电多个城区的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对于烈性犬的定义均表示“不好解释”,称目前对于藏獒及狼犬是不允许饲养,其它犬种需根据具体情况评定。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上海市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养犬管理条例”,已经进入草案起草论证阶段。

  按计划,《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计划,并将在11月召开相关听证会,之后将交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条例将明确规范各种养犬行为,但是否涉及烈性犬的具体品种尚未得知。

  小区规定:遛狗应戴好嘴套

  随着夏日来临,普陀区祥和名邸小区的“狗患”问题困扰着居民,大狗吓人、臭味熏人、吠声扰人成为居民的心病。据介绍,该小区共有1860户业主,养犬人家超过200户,有一户居民最多曾养15条狗。为此,该小区物业在6月中旬印制了一批“小区遛犬管理须知”,挨家挨户对养狗居民进行发放。这张卡片上列举了“携犬应乘坐货梯,并适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六条规范。

  小区物业经理王维平告诉记者,物业根据多年小区犬类管理的经验印制了这张卡片,每一条都有现实出处,再由熟知养犬业主分布情况的清洁工上门派送,力求精准宣传。她介绍说,物业的保安、保洁员等每个人都会随身带着这张“小区遛犬管理须知”,遇到有不文明的遛狗行为便会上前阻止,“上周末发出卡片后,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不过,也有些提议对业主而言还不能实行。“像给狗戴嘴套就挺难推广的,业主不愿意也没办法。”业主冯先生称,许多规范要业主和物业双方协调才行。王维平称,规范养犬目前物业还无法强制管理,最终仍然需要居民的配合。

  社区现状:“恶狗咬人”时有发生

  近两年来,本市发生的猛犬袭人并致人受伤的事情屡屡发生,资料显示,上海每年有上万次的犬咬人的意外发生。

  晨报曾报道松江区三盛颐景园小区内,一户业主饲养的3条凶猛巨犬挣脱主人的防护措施外逃,连续扑咬在小区内行走的一男两女,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的两条大狗被居民和保安一致认定为“藏獒”,最终物业派出30名保安才控制住肇事犬。

  此前,浦东碧云新天地家园内一户业主的保姆卫阿姨在电梯间候梯时,一条猛犬突然从半敞开的电梯门内猛冲出来,将其腿部咬伤。虽然事后狗主人承诺给予相应赔偿,但狗患问题的再度蔓延。

  今年6月中旬,地杰国际城、柏丽华庭等小区业主纷纷在论坛上曝光“狗咬人”事件。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一起“恶犬扑咬天鹅”的爆料则更离奇,该小区有业主发帖表示“有两名男女携狗出来,并没牵狗绳,一只恶狗冲到中心湖中对着天鹅就咬,事后保安来看了,脖子被咬了个洞,真可怜”。

  [相关链接]

  其他城市对烈性犬的相关规定

  记者从网上查询得知,目前有多个城市已对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品种进行规定,福州市规定28个犬种市民禁止饲养,深圳市为22个犬种,天律市为35个犬种。

  其中,成都市7月1日实施的新的养犬规定中明确规定: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种类有:比特斗牛更犬、斯塔福更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秋田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牛头更、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昆明狼犬、苏俄牧羊犬、大丹犬、中华田园犬(土狗)。

  国外如何管理犬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多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同时,不同国家对居民饲养犬类进行限制。

  德国各州法律都对养危险性狗有特别限制,养危险狗必须有资格证明,狗主人要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检查。这种狗出门时必须佩带审批标志,戴口套,狗主人必须用不长于2米的绳子牵狗。

  美国法律规定,不管什么狗,都必须给它在脖子上栓一根链子。

  新加坡许可证章(狗牌)必须牢固地缚在狗的项圈上,巨型犬除系上皮带外还要带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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