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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特区规章今起扩到 宝安龙岗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7:1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徐佳丽 深圳市长许勤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实施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41项特区规章今天起扩大到宝安龙岗两区,废止原有的21项规章,给予暂缓施行的规章半年时间的过渡期,决定还就特区法制一体化后法制性文件的清理作出规定。

  昨日的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对现行113项法规和70项特区规章进行全面的梳理后,决定将41项特区规章从今天起扩大到宝安龙岗两区施行。会议指出,解决长期困扰深圳的“一市两法”问题,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法制一体化进程,将有利于以法制一体化保证特区一体化各项工作的推进,更好实现全市统筹发展,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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