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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河道禁泳令形同虚设 有章无罚难阻市民冒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7:3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潘从武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不少银川市民选择在银川市爱伊河、唐徕渠等河道内“戏水纳凉”。据统计,今年1月至今,银川市消防支队已处理29起市民在景观河道内游泳导致溺亡的事故。

  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在处理游泳溺亡者时发现,溺水者多为外来打工人员或学生,年龄大多在十几岁到三十岁,会游泳但是水性一般,且安全意识差,自救能力有限,在没有掌握水下情况时就贸然下水,由此引发溺亡事故。

  近日,银川最高气温持续超过了32摄氏度。烈日当头,记者来到银川爱伊河时,五六名男子正在河道内畅游,而岸边的警示牌上醒目地写着“河道水深严禁游泳”。不少市民告诉记者,入夏后,每天都有很多人到河里游泳,公安和河道执法人员赶都赶不走。

  外地来银川打工的张先生说,他经常去爱伊河游泳。当记者告诉他有人因为游泳而溺水身亡时,张先生非常自信地对记者说他水性好,不会发生意外。

  记者询问了十几位在爱伊河和唐徕渠内游泳的市民,他们均表示,银川市游泳馆数量少、收费高,是他们选择在河道内游泳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河道内游泳要比在泳池内舒服、宽敞得多,也无需交费,相比之下,在河道里游泳更受欢迎。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爱伊河管理局、唐徕渠管理处和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为了阻止市民下河游泳,这些单位的巡逻人员每天都会在爱伊河、唐徕渠等地巡逻,还在河道边设置禁游标志、河道深水警示牌,安放救生设备,甚至散发禁止游泳宣传单。发现市民下河游泳,执法人员会上前劝阻,但等执法人员一走,就又有人下河。更有甚者,有人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执法人员多管闲事。

  记者了解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河中禁止游泳,但由于没有明确罚则,河中一直“游”人如织,管理人员只能好言劝说,但很多游泳者充耳不闻。

  “我们经常因劝阻市民下河游泳而受到责骂。入夏以来,眼看着发生多起市民游泳溺亡事故,作为救生人员,我们心里着急,但无计可施,希望政府尽早修改河道管理办法,加大对违规游泳者的处罚力度,这样才会使河道禁泳令发挥作用。”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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