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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引入专家参与物业质量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7:3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徐伟伦小区内的物业公司究竟有没有资质,服务水平好不好,公共管理设施到底谁来修……这些涉及日常生活的物业纠纷,常常因无人评判而矛盾升级。在北京这种犯难情况有望不再出现。记者今天获悉,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最新公布的《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北京将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制度,参与物业质量、服务收费、物业交接等评估,该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根据这一办法,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分为综合管理类专家和专业技术类专家。前者是指物业管理行业中全面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物业服务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类专家是指从事物业管理专业或房屋建设、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包括土建、电气等方面专业人员。在从业经验上,管理类专家要求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也要求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技术类专家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且要求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此外,北京市住建委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考评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调整和公布特约专家名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专家可以接受委托,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就是北京将实行的第三方评估监理制度,今后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标准、物业的交接,都将由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来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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