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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升级不能另收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09: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省物价局近日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学校、幼儿园不得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

  通知指出,各地按要求加强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但是,个别地方学校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名目的费用。通知要求各地严禁违规出台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不得违规审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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