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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款出国游”背后的“钱穆制度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13:31  国际在线

  为明确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6月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较之参加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其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因此,应当依纪从重处分。《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组织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华网6月30日)

  当新闻被概括为“党员干部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的有力语句时,似乎让人们看到了治理公款出国游的治理可能,只是真的能沿着公众期待的方向前进吗?这是一个问题。

  “党员干部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是不是具有足够的力量消除当下公款出国游背后的一系列潜规则,甚至是那种已经畸形“制度化”的痼疾?这在笔者看来,依旧是充满了尴尬的问题。现实中,诸如限制官员公款出国的规定,公众并不少见,但是,大都落入“花瓶规定”的陷阱,不是难以执行或被规避执行,就是被束之高阁,舆论对此给予了不少的抨击。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公款出国境旅游予以限制;四川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等。这些规定看似清楚明了,但是,都被舆论讥讽为“花瓶规定”。那么,在理性的官员个体面前,在缺乏根本性约束的当下,社会靠什么治理公款出国游呢?

  据报道,1998年以来,地方干部出国(境)超过指标3至4倍。如1998年指标为50亿美元至52亿美元,实际开支达280亿美元:2000年指标为65亿美元至70亿美元,实际达到320亿美元;2002年更高达350亿美元。种种数据本身就反证了各种治理措施的虚弱效果。

  可以说,“党员干部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的产生意味着治理公款出国游的力度越来越高,措施也越来越多,但是,通过对效果的观察,笔者以为,我们陷入了一个二难之境——官员把公款出国当成了一种福利待遇,最终让公款出国治理陷入了困境。

  就笔者的观点,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察一下中外历史,没有任何地区和国家能允许公款出国成为官员的变相福利。有报道说,目前平均每年从中国各地到南非访问的公务团有200多个,仅南非一地每年的公款旅游耗费就达5000万元。而多数代表团对公务没有具体的项目和计划,真正花在公务上的时间一般只有一两个小时。一些公务员在国外的游山玩水行为为国外一些官员所嘲笑。

  应看到,公款消费高低层次正在演变成是当事人能力、地位的象征,成为领导者满足私利及笼络下属的一种工作方法,甚至公费旅游背后还隐藏着“分赃盛宴”的秘密。不破除这个潜规则,在笔者看来,一切都可能是空谈。

  由此,面对“党员干部组织公款出国游可开除党籍”,必须跳出“钱穆制度陷阱”。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制度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而执行新制度的人往往在分歧争执中敌不过固守旧制度的人,因而越来越失去效率。公款旅游的福利化事实就与“钱穆制度陷阱”有关。因此,就公款出国的治理来说,必须警惕治理公款出国旅游陷入“钱穆制度陷阱”就应成为一个努力的方向。(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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