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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提出妥善审理11类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16: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妥善审理11类相关案件。

  最高法院表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然会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从一定时期看,有可能导致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为大量发生,最终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很大部分有可能进入诉讼程序。

  《意见》提出的妥善审理11类相关案件中,包括妥善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案件,保障和服务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整。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慎重采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既要依法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也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认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无效。妥善审理城乡结构调整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加大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力度,依法支持符合规划的城镇化建设。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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