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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后水产养殖要防治两类疫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16:02  国际在线

  新华网福州7月1日电(李艳、万里)为指导福建省受灾渔民开展生产自救,近日,该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专家制定了一系列水产养殖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指导意见。专家指出,洪灾后水产养殖要防治鱼类细菌病害和寄生虫类病害。

  水灾过后,水中各种细菌病原易滋生繁殖,鱼病易发。可定期用生石灰、二氧化氯、二溴海因等国标渔用药物泼洒消毒,并用微生态制剂改良水质。在饲料中可适当添加免疫增强剂、微生态制剂、大蒜素、EM菌、芽孢杆菌、中药三黄粉、免疫多糖等,以改善鱼类消化能力,增强抗应激能力与抗病能力。发现死鱼和病鱼及时捞取,进行无害化处理。

  关于鱼类寄生虫类病害,寄生虫的种类不同,其流行季节不一样,但主要危害季节是在春末和夏初及秋末。一般来说寄生虫类病害的防治,往往要用药两次,不然寄生虫类病害易反复发生。

  灾后水产养殖管理尤其应重视饲料的科学投喂,注意饲料的营养、质量和适口性,使鱼类、河蟹、虾类等能充分利用夏秋的生长期,促进生长,把因水灾耽误的损失夺回来。

  投饵量应控制在鱼吃八九成饱。水温过高(超过33℃)应停止投饵。同时,多投喂配合饲料。配合饲料蛋白质含量高,饵料系数低,既可预防鱼病的发生,又可减轻对水体的污染。

  技术补救方面,专家指出要掌握五要点。一是检查修复养殖设施;二是及时补放鱼种;三是及时调节水质;四是谨防鱼池缺氧泛塘;五是抓好秋繁和秋苗的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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