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大江网讯 记者肖蓓报道:7月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1年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将一律实行“考评结合”办法。考试对象有所放宽,不限于当年申报职称的人员,同时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即考试当年及第二年有效。
中小学(幼儿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审办法,是江西省评价方式的一次重大调整。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教师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学科在重点覆盖主要学科基础上,增设了综合类,主要是考虑一些辅助专业学科,因为人数较少考试难以组织。
同时,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在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也实行“考评结合”办法。凡申报晋升非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先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经相关评委会评审通过,才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