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福建闽侯县拟建“林森文化广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17: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7月1日电 (记者 张彩林)一个纪念前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的“林森文化广场”项目将在福建闽侯县建设,项目总投资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占地约30亩。闽侯县林森文化联谊会会长林武秀7月1日在此间透露,目前,该项目已做好规划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

  闽侯县林森文化联谊会成立14周年暨换届大会当日举行,会长林武秀作了工作报告。据介绍,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林森文化联谊会的事业,联谊会筹建成立林森投资有限公司,与凤港村合作,开展新农村建设项目,今年拟报请闽侯县政府批地建设林森文化广场。

  按照规划,林森文化广场总用地面积约29.3亩,主馆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有海西馆、闽商馆、台商馆、林森研究会等。

  此外,该联谊会今后将争取政府出资重修林森故居,筹建林森基金会,协助福建省林森研究会出版《林森研究论文集》、《林森内传》等书籍,协助福建省林森研究会10月份举办“林森与辛亥革民”学术讨论会,筹办中国林森文化研究会,计划筹拍21集电视剧《林森》。

  林武秀表示,林森一生正气、两袖清风,是我们树立做人做事的榜样。弘扬林森文化就是要把他的伟大精神发扬光大,加强与福清、连江等周边联谊会的交流,同时不失时机地与台胞、海外侨胞联谊,真正服务海西建设。

  林森,1868年出生于福建闽侯县凤港村,是辛亥革命元老、民国首任参议院议长,又历任福建省省长、国民党中央首任海外部部长、侨务委员会委员长等职,后任国民政府主席长达12年,1943年在重庆病逝。林森生前致力于祖国统一事业,如今,林森的塑像仍矗立在台北,以“林森”命名的路名、地名不胜枚举,林森纪念馆、纪念物在台湾仍被保留。(完)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