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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积金”疑似权力分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0:08  红网

  从7月1日起,广东江门市将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据了解,廉政公积金制度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6月29日《南方日报》)

  消息甫出,引来网友们的口水与板砖一片。有网友说:“变着法往自已口袋里装钱,还美其名‘廉政公积金’,真是不要脸之极”;有网友则将之称为“世界上最可笑的事”……反腐本为公众所热切期盼,但这项被自称为“在全省可以说是一大创新举措”的制度却饱受质疑,这已经表明,“廉政公积金”在制度设计上,恐怕是存在问题的——无视质疑,就此“率先推行”恐怕不妥。

  江门市纪委党廉室有关负责人声称“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遗憾的是,廉政公积金制度却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颇为相似。两者同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而廉政公积金则由政府缴纳另一部分。既然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福利,那么廉政公积金恐怕也是一个“廉政福利”了。问题在于,享受住房公积金是公民的权利,而廉政则不同,它本是公务员们的一种义务——在反腐倡廉上,直接套用住房公积金模式,是不合适的。

  江门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据说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是的,新加坡也有类似的“廉政公积金”,也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纳。与江门“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不同,新加坡的“廉政公积金”是公务员退休后的保障金,只有到退休后才可以使用。可以看出,江门的“廉政公积金”制度虽然借鉴了新加坡的经验,但因为“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这一举措,使得这一制度完全变了味,成了公务员们的变相福利。

  尤需指出的是,新加坡的“廉政公积金”制度,是建立在坚实的反腐制度之上的。譬如明确的职务消费制度。李雪勤在《民主与改革》一书中介绍:“新加坡总理、部长的薪水是很高的,但他们没有其他福利,家里人雇佣人、出门乘车都要自己付钱。”诚如江门市五邑大学政法系教师、法学博士王继远所言,“廉政不是取决于某个制度,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倘若财政预算不能公开、官员财产不能公示、职务消费制度不健全,“廉政公积金”制度恐怕只会在“国情”之下变异。

  近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特别热衷于奖励自己的官员和工作人员:招商引资了要奖励、环保治污要奖励、少坐公车也要奖励……有人分析说这是因为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有问题,公务员们只能上不能下,只能通过奖励来改变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廉政本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现在也靠奖励来实现,无疑是让人悲哀的事情。现实已经表明,单纯的“谬赏”难以反腐倡廉。

  据透露,按照“廉政公积金”的缴存规定,江门市每年就要财政支出近2000万元。在我看来,在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考评机制不严苛的背景下,缺乏民意支持的“廉政公积金”只能是权力分肥,不可能带来廉政。

稿源:红网 作者: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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