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防动员法 昨起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1:2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正式施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组织成员单位集体学习国防动员法。

  国防动员法明确,政府要将国防动员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将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纳入战备计划。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应当根据上级的命令,迅速向被预召的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接到征召通知的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储备物资无法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民用物资进行征用。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通讯员吴义国 王希明 记者徐海瑞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