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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行政处罚一律按下限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1:27  城市晚报

  ■记者 解翔童 /报道

  本报讯昨日14时,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软环境办公室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今年11月底全部完成对本部门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细化和量化工作。2010年7月1日起,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一律按照行政处罚幅度的下限执行。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等需突破行政处罚下限的,经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由执法部门组织实施。

  “自由裁量权在行使过程中有利有弊。执法人员如果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大法说,“长期以来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给执法人员个人腐败行为造成可乘之机。通过自由裁量权的检查和验收,就是要促进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能够加快处罚自由裁量权这项工作进度。使我们的行政机关单位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能够得到控制,内部得到约束。”同时,政府法制办公室和软环境办公室对这项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还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啥叫自由裁量权?

  国家法律法规在制定的时候,考虑国家具体情况,行政执法情况非常复杂,所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给予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空间。比如说,对某种违法行为可以处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罚款,那么这个区间就是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执法机关处罚这种违法行为时,处罚1000元和5000元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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