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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数量档次将获大幅提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3:1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黎报道 随着101项特区法规从昨天开始在扩大后的经济特区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也将开始对宝安、龙岗两区的园林建设和管理发挥效用。记者昨天采访我市城管部门时获悉,这一条例将会对宝安、龙岗两区公园数量的增加、建设档次的提高以及管理水平的提升产生深远的影响。

  市城管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特区扩大之前,宝安和龙岗两区的公园园林规化、建设和管理并没有相应的条例,只是在绿化管理方面参照广东省的相关法规,而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适用于扩大后的经济特区,宝安、龙岗两区的公园园林规划、建设和管理都将采取与特区内完全相同的标准。

  市城管局园林处处长丁少江告诉记者,由于缺少相应的标准,过去我市特区外的公园数量、档次和管理水平与特区内有着较大的差距。以光明新区为例,新区成立后,唯一的一个区级公园正在建设当中,而在此之前,整个区域没有一座像样的公园。而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中,区域面积与公园数量的比例都是有明确标准的,这意味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适行于这些区域之后,规划的公园数量一定会明显增加。

  丁少江还告诉记者,不仅是公园的规划,宝安、龙岗两区未来新公园的建设标准,以及建好后的绿化管理养护标准,都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按照与特区内同样的标准进行大幅提升,使得原来特区外区域的公园数量、档次和管理水平都与特区内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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