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网店实名制不会增加卖家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3:12  深圳晚报

  

网店实名制不会增加卖家成本
在深圳,个人开办网店非常活跃,人数大概在数十万人左右。
网店实名制不会增加卖家成本
网上开店昨起必须实行实名制。本版图片由本报实习记者 龚胜 摄

  ■ 本报记者 陈莉 卢舒倩

  “网店实名制实施后是不是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去备案?”“实行实名制后,是不是意味着将来要征收营业税了?”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受到深圳75万网商、11万网店店长的热切关注——因为《办法》要求网上开店必须实行实名制。不过,这一《办法》也引起了网店经营者的担忧:是否意味着网上开店将参照实体店的相关税制,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从而增加网店的经营成本。

  一旦网购成本增加,也会产生连锁效应,有消费者担心——网购低价时代走向终结。就此,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监管处的有关法律专家,该专家称,网店实行实名制以后,无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更无须缴纳什么费用,店主们无须担忧。

  1

  消费者

  实行实名制

  网购更安全

  根据淘宝网《2009-2010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深圳人年均网购消费金额位列全国第三,深圳卖家的销售额已占淘宝年总量的9.12%,仅次于上海名列第二,其中手机网售额五成落入深圳卖家口袋。报告指出,淘宝网上每卖出1万元的手机产品,其中就有近5000元落入深圳卖家口袋。

  对于网店实名制的做法,无论是受访买家和卖家都表示,从建立网络信用体系看,是十分有利的。特别是买家,几乎受访者100%举双手赞成。市民康小姐曾经在网购时遭遇不爽:原来她在某网店看中了一条裙子,但到货后裙子的质地和颜色却和图片有很大差别,她和店主沟通希望退货时,却被店主拒绝并反讥“一分钱一分货,买不起就别买”。她认为,实名制实行后,如果出现网络购物的纠纷,就容易找到责任主体,起到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2

  网店经营者

  是否在为征税

  投石问路?

  据有关统计显示,迄今为止深圳市电子商务企业有3700多家。此外,个人开办网店也非常活跃,在淘宝网上开办的深圳籍网店有9万多家,在拍拍网上开办的深圳网店有2万多家,阿里巴巴的深圳网商已超过75万人。也就是说这一《办法》的实施牵动了几十万深圳人。

  “实名制对卖家来说是一种监督,有助于网售环境的健康安全”。在网上兼职开店卖婴儿用品的深圳卖家唐小姐昨日对记者说到。不过让唐小姐担心的是,《办法》并未明确符合工商注册条件的具体标准,虽不是一刀切,但哪些要办,哪些不需要办,最好还是有个明确的规定。她还担心,随着新规的实施,下一步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网店都是价格公开,利润很薄,一旦实施税收政策,这小本买卖就很难为续了!”对“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一条,唐小姐尤为担忧。“我现在是在家里开店,根据深圳的法规,如果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这是否意味着我的办公地址必须选择商用写字楼,无形之中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不过,记者了解到,国内知名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拍拍网等早已实行实名制,淘宝网的“三方实名认证”,不仅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信息,还必须上传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进行验证。这样做不仅使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对卖家的管理更为规范,而且也增加了买家对其的信任度,从而促使淘宝网的交易量大大提高。

  3

  政府部门

  网上开店提供实名

  无须向监管部门备案

  就唐小姐的担忧,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监管处法学博士潘建珊表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然人在网上开店,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网站要对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并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交易的网页上。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户在网上开店,则应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做到亮“照”经营。

  潘博士解释说,开网店只需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提交真实身份信息,而无须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其实,在网上做生意进行实名注册是天经地义的事,这样的规定只是将现有的网络市场做法用法律固定下来而已,对那些在网上开展合法交易的商家而言并不新鲜。潘博士认为,网店实名制可以让网络市场中的“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有利于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会增加成本

  店主无须担忧

  事实上,众多网店店主对网店实名制的密切关注,主要是怕纳入实体店管理,缴纳各种费用。

  就此,市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处的潘博士说,国家制定《办法》的初衷是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是竭泽而渔。实行网店实名制后,不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缴纳任何费用,也就是说店主并不会因此增加一分钱的成本。而且国家是鼓励电子商务的,所以开征税收将会非常慎重,对此,网店店主们实在无须顾虑太多。

  至于《办法》中“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网店登记,并不是强制要求。而且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深圳市已经改革了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其中规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门槛已经降得非常低。

  网站违法将被关停

  潘博士说,《办法》实施后,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办法》明确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是维护交易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今后,网站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主体准入、商品准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把关和检查监控的重要责任。

  7月1日以后,网站法律免责条款中仍有类似“对任何损失或任何由于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和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等字样的条款将全部失效。同时,《办法》强调网站有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对网上的涉嫌侵权商品,应采取措施,不得纵容售假。

  此外,《办法》也明确了网站一旦违法将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例如《办法》明确规定,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