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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伤人全楼业主“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3: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7月1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

  药品、医疗器械造成损害医疗机构须先行赔偿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医疗器械所致医患纠纷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医疗机构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合格的药品器械流入医院使患者受到损害后,或者当患者因输血出现问题,医院往往会将责任推脱到生产厂商、血站一方,从而导致患者索赔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状况,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高空抛物伤人全楼业主“埋单”

  以往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往往由于无法找到“真凶”,只能吃个“哑巴亏”。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受害人请求赔偿将不再是个难题。

  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埋单”。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楼脆脆”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今后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

  去年以来,成都的“楼歪歪”,上海的“楼倒倒”,烟台的“楼脆脆”接连出现。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出现,法律为此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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