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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2010年6月 29 日将享有的借款人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 10345625 元及相应利息和青岛保税区亚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本金34227397.59 元及相应利息两户债权依法转让给潍坊创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债权转让之日起,潍坊创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上述债务人,向潍坊创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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