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不力 假户主骗走72万
法院判决银行承担90%责任
厚街的王女士到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70多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了。原来是一名陌生女子拿着假存折,以存折磁条消磁为借口,利用银行重新写磁的服务,把假存折变成了真存折。
由于这名女子提供了正确的密码和身份信息,尽管这名陌生女子与王女士身份证照片完全不同,银行还是为这名陌生女子办理了业务。
近日,法院认定银行没有尽到审查和保障义务导致王女士损失,而同时王女士对密码泄露也有一定责任,法院最终判定银行方面承担90%责任,王女士承担10%责任。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谢涛、刘超
蹊跷:
72万元钱不翼而飞
2008年4月21日,东莞厚街镇的王女士到某银行厚街支行办理业务,办理完一笔5000余元的业务后,打算再转账一笔60万元的款项。王女士清楚地记得,她的账户里应该还有70多万元。银行工作人员查询之后,竟然告诉王女士说,账户里只剩下不足五千元钱了。王女士大吃一惊,那么多的钱怎么会不翼而飞呢?惊慌失措的她赶忙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2005年12月7日,王女士在银行开设了账号,事发前她本人最后一次使用账户的时间是2008年3月20日,此时她账户的余额尚有729438.44元,时隔32天后,王女士的账户存款所剩无几。警方分析,在这一时间段内有人冒领了72万元。
调查:
重新写磁废存折变为真存折
监控视频显示,2008年4月2日,一名不知名的女子拿着存折和身份证到某银行常平支行要求取款,此人提供的身份证除了照片之外,其余信息与王女士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该女子称,由于把存折跟其他的证件放在一起,导致存折被磁化,要求银行重写存折的磁条。
由于提供了符合信息的身份证、存折、正确的密码,银行工作人员信以为真,帮其重写了存折的磁条。
利用重写磁条后的存折,该女子从王女士的账户中取走了5万元。随后她又以同样的身份证开设了新账户,并将王女士原账户中的67万元转账到新账户中,然后分多次从新账户中将67万元取走。
法院:银行承担90%责任
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受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银行应当对身份证、存折、密码三个条件进行核实,才能向取款人支付款项,只要其中一个条件不符,都足以阻止储户的存款被他人冒领。由于银行未能采取足够严格的审查措施来识别存折的真伪,并为冒领人所提供的假存折重写磁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同时,法院认为存款被冒领的原因之一在于密码的外泄,王女士作为密码的保管人,在其未能举证证明因被告的过错而导致密码外泄的情况下,应当推定密码外泄的责任在于原告。
法院最终判定,王女士对其损失应承担10%的责任,银行应承担90%的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