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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她诈骗居民过百万 为追债:债主非法拘禁她6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为还债:她诈骗居民过百万为追债:债主非法拘禁她6天
林某华帮人迁户口收费条。 (资料图片)

  29岁石龙人林某华很好赌,她是该镇百花北居民社区原副主任,去年11月开始,陆续有社区居民反映她以帮人入户为由诈骗,涉案款项超过100万元(详见本报去年12月3日A25版)。可就在警方开始调查此案后,林某华却失踪了。直到警方在去年12月16日在博罗将林某华抓获时才知道,身为犯罪嫌疑人的林某华同时也是一宗非法拘禁案的受害者。因为欠苏某祺30万元高利贷,而苏某祺担心林某华因为诈骗会“走佬”,于是将林某华在博罗非法拘禁6天逼她还钱。

  昨日,记者从石龙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将苏某祺等5名涉嫌放高利贷后暴力追债、非法拘禁贷款人的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刑事拘留,而涉嫌诈骗的林某华目前也被关押在看守所。

  文/记者谢华兴

  居委会副主任借高利贷赌六合彩

  林某华大学毕业后就在百花北居民社区工作,案发前她是该社区副主任,分管清洁卫生。今年29岁的林某华好赌,而她的薪水根本不够她玩“网上六合彩”,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专门放高利贷的石龙人苏某祺。

  苏某祺很爽快地借钱给林某华,可利息确实高得惊人,每天1%。从借第一笔高利贷开始,林某华就陷进了这个漩涡,一边是赌博继续借钱,一边是高利贷利滚利越来越多。

  此时,林某华开始接触更多的高利贷放贷人,“拆东墙补西墙”,所欠的钱越来越多。当她看到一名前来办户口迁入的居民时,她想到了一个搞钱的办法。

  以帮人迁户口为幌诈骗过百万元

  “上面有人,可以搞定。”被赌债和高利贷逼急的林某华,打着当地居委会副主任的名头,以帮人办理本地户口、解决超生罚款等手法,开始诈骗。“她仿佛知道社区里谁想办户口,还清楚大家的资料,当时她说她是居委会副主任,关系过硬,能够便宜帮我搞定入户,开价是三万多元,还可以讲价。”受害人张先生前后支付了林某华两万五千元。

  但林某华根本没有帮他们想办法。有的受害人2009年初就托林某华办事,其间也催促过她。她不是说正在按步骤办理,就是说正在公关哪个领导,反正找了她多少次都是“办理中”。林某华甚至故意将他们递交的材料丢掉一部分,以材料不全为借口,让他们再去补办,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

  根据警方统计,林某华诈骗案件多达30多宗,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这些诈骗得来的钱,林某华一部分用于还高利贷,另一部分用于赌博。

  被担心“走佬” 林某华遭放贷人拘禁

  去年11月份,陆续有群众到居委会反映情况,并到派出所报案。就在警方准备对林某华进行调查的前几天,林某华却突然失踪了。原来,林某华在此前借了苏某祺一笔多达30万元的高利贷,而苏某祺在得知林某华诈骗的事情后,担心她“走佬”或者被警方抓走,于是“先下手为强”。

  11月19日,苏某祺指使其“马仔”将林某华带到了博罗一旅店中拘禁起来,逼她还钱。

  6天后,林某华以找人拿钱为由,趁看管人不注意逃离了旅店,并开始到处藏匿,直到12月16日警方将她抓获归案。

  受其拖累

  家人背井离乡

  据警方介绍,受骗的30位居民一共被骗了100万元,多数人的损失为几万元,最多的损失近10万元。“平时她总是请假旷工,直到被骗的人找上门,我们才知道她骗人代办入户。”居委会的负责人吴小姐透露,“其实单位早想开除她,只不过去年11月她自己识趣地递了辞职信。”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林某华没有结婚,一直跟母亲住在一起,家境条件也算不错。林母退休前也是百花北居委会的主任,在当地居民中的口碑很好。“林某华诈骗能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都相信她母亲。”石龙公安分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事发后,林某华的母亲、姐姐和姐夫一起消失。“一方面怕债主和受害人上门追债,另外林母做了这么多年的居委会主任,家里出了这个事,也搁不下脸面。”知情者这样说。

  高利贷数宗罪

  1惊人利息:借30万元每天利息3000元

  据警方透露,苏某祺借给林某华的30万元,每天的利息就要3000元。

  2讨债方式:泼油漆耍赖皮

  负责侦办此案的石龙刑警大队肖队长介绍,苏某祺手底下的十几名“马仔”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去到各个借贷人那里要债。“泼油漆,到别人店里去耍赖,这些都有过。”警方告诉记者,在林某华从苏某祺的拘禁中逃走后,苏某祺手下的人拿了一桶红色油漆泼到了她母亲的家里,而林某华姐姐的店铺也被泼过油漆。

  3狡猾主犯:至今仍不认罪

  案件去年底就已经发生,为何警方到今年6月才动手抓人?对此,警方表示,由于此案取证非常困难,而且涉案的嫌疑人中有几人吸毒,到今年6月证据搜集齐全之后才将他们一网打尽。

  据警方透露,苏某祺非常狡猾,但目前他们掌握的证据非常充足,可以证实他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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