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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二手房产交易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4: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布

  本报讯 (记者赵碧莹)东莞日前公布《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明码标价物业费和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等。

  记者从东莞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该细则对于业主还是有利的。启富置业市场部经理林晶分析认为:“该细则的实施可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小区管理质量并增加东莞二手房居住的舒适度,推进二手楼行业发展。”

  管理、收费执行起来有依据

  记者了解到,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般会面临如何与卖主交楼的问题,卖主向物业公司结清相关费用后将物业转交给买方,但是一般的物业公司很少会主动向买卖双方提示二手房交接应注意的问题,如数字电视、天燃气如何更名等,此方面应该是物业公司的专长,而往往被忽略。“这次细则提到了加强物业公司专业化服务的事项,我想应该能将上述不足之处加以弥补,建议购房者在看楼、收楼时应该多问多了解。”林晶说道。

  信诺地产经理苏敏红也表示,这个细则明确了很多以前不曾落实的一些问题,让大家执行起来有据可依,大大地保障了业主的利益。该细则将会让物业公司运作透明化,例如明码标价、物业费协商以及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规定明显地让物业管理公司透明化,业主们的自主权强了很多,应该会化解很多的矛盾,也方便了二手房产买卖交易的谈判。

  物管公司可能重新洗牌

  林晶告诉记者,该细则要求对相关物管收费明码标价,购房者无须再为收费产生质疑,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谈判难度。另外,该细则要求减少物业公司的附加业务,如代租、代售等中介业务,此举有利于推动二手市场规范化进程,健全二手房交易竞争机制。

  信诺地产经理苏敏红也分析说:“目前东莞很多的物业管理公司兼顾着很多其他的功能,但有部分未能起到真正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这细则将会让这些不专业的物业公司逐渐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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