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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产地证可享关税减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4: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上半年佛企共获3000多万美元减免优惠

  本报讯 (记者张涨 通讯员何红梅、杨鹏)“佛山企业出口的产品如陶瓷、服装等,都在原产地政策关税减让清单范围内。只要佛企积极申报原产地证,很多都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昨日,记者从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局共签发原产地证书16849份,总签证货值60875万美元,企业由此可享受约3044万美元的关税减免优惠。

  大部分产品可享关税优惠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智利、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签订了自贸协定。根据有关协定,我国企业在向上述地区出口时可申报原产地证,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将获得一定数额的关税减免。目前可办理的原产地证包括普惠制证书、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证书等多种类型。

  有关人员表示,佛山出口产品以陶瓷、服装、小家电等轻工业为主,这些产品都在关税减让清单范围内。

  保存单据以备反倾销调查

  佛山检验检疫局提醒,佛山的出口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大部分为国产。“企业只需按规定做好注册,如实提供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来料报关单等,填写产品明细单,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实签发,就能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产地证。”工作人员称。

  此外,企业在办理原产地证时应特别注意单据资料的保存归类工作。企业应当保存这些单据三年以上,以便在反倾销案件中应诉时提供法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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