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母冰)郑某酒后随地小便,被朱某和陈某打成重伤。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朱某和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两人赔偿对方10万元获谅解,因此获缓刑。
去年9月10日晚上8点左右,郑某在门头沟一家小饭馆吃饭。喝完几瓶啤酒后,郑某因内急去厕所,见饭馆厕所有人占用,便走出饭馆找个角落“解决”。
郑某小便的地方离朱某姐姐家很近,朱某和朋友陈某见状上前殴打郑某,造成郑某颅脑损伤等,经鉴定为重伤。据悉,朱某也在互殴中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朱某、陈某赔偿了郑某经济损失10万,并获得谅解。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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