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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圆梦工程”救助范围扩大

  本报讯(记者 钟蓓 实习生 毛佳)“阳光圆梦工程”扩面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的困难群众子女,今年将首次被纳入成都市“阳光圆梦工程”救助范围。从即日起,“阳光圆梦工程”开始接受救助申请。这是昨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成都人民广播电台做客市纪委、市监察局主办的《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时透露的。

  记者了解到,去年,“阳光圆梦工程”共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2071人,发放助学金553.754万元,确保考上大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一个不少地按期入学,圆了大学梦。

  随着高考录取工作进行,贫困家庭子女读大学的问题再度引起关注。记者了解到,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阳光圆梦工程”的救助范围将扩大到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贫困家庭子女。“像主城区现行低保标准是300元,高于50%,就意味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450元以内的,都可以申请救助。”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斌解释说。

  去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都将纳入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范围。全市有约10万人因此受益。而“阳光圆梦工程”的扩面,正是贯彻这一意见的一个具体行动。

  救助标准:今年成都市“阳光圆梦工程”救助标准为省外本科学校4000元/人·年,省内本科学校 3600元/人·年,省外专科学校3000元/人·年,省内专科学校 2600元/人·年。

  救助期限: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大二学生的救助标准为大一学生的70%。

  特别提醒:李斌介绍,今年新生若申请救助,要带好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确认表、高考分数条等材料到当地慈善会申请。往届生和新增往届生则需准备好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与院校证明等材料。

  市民政局郑重承诺: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学子将全部得到救助。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是接到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成都低保家庭学生,都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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