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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布高考录取六条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5:35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刘治宇)记者昨天从省招办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按照国家要求规范高校招生行为,并实施“六条禁令”,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

  据了解,黑龙江省今年高考录取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以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同时,按照今年规范高校招生行为提出的“六条禁令”要求,黑龙江省将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对于违规高校,教育部门将给予高校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此外,黑龙江省将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对弄虚作假的,将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要坚决惩处相关责任人或中介机构。从7月8日开始,黑龙江省高考录取工作将全面展开,省招考办及各地市招考办高校招生违规举报电话也将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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