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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法》昨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邢珊瑚 邓波 记者李寰)“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昨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军地领导、部队官兵和群众在成都天府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宣传,该法已于昨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近日就《国防动员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该负责人介绍,制定《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做出明确规范,为国防动员的准备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国家平战转换的能力,确保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能够依法实施快速动员,为应对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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