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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指甲刀冒充匕首行抢未遂仍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5:51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报记者 郭晓峰 通讯员 王建业

  6月29日凌晨1时,在元氏县槐阳镇北地道桥下,居民李某被一名骑摩托车男子强行拦住,事后男子掏出一匕首状物体抵住李某腹部,勒索钱财,所幸李某冷静周旋,男子并未得逞,当天晚间,元氏警方将这名行抢未遂的男子擒获,尽管男子一再声称其手中的匕首是只一把指甲刀,但因涉嫌抢劫,警方仍依法将其刑警拘留。

  6月29日凌晨1时许,元氏县槐阳镇居民李某骑电动车行驶至槐阳镇北地道桥下时,一男青年驾摩托车从后面赶上将其截住,并出言恐吓索要钱财。当李某回答身上没带钱时,此人竟然拿出一把匕首状的物体顶住李某的腹部进行威胁,李某沉着冷静与其周旋,犯罪嫌疑人见无法得逞最后逃走。

  接到李某报案后,元氏县槐阳分局高度重视此案,立即把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传达至每名民警,并要求民警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发现。当日晚上9时许,分局教导员代立峰带领民警王二江等巡逻至寺庄村村南时,发现有五六个人在一饭店门口争吵撕扯,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询问情况。此时,保持高度警觉的民警发现其中一男青年与凌晨发生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遂将此人带回分局。经受害人辨认,确认该人正是作案者。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耿某,男,24岁,元氏县槐阳镇官庄村人, 29日凌晨,其在槐阳北地道桥僻静处见李某孤身一人,心生歹念,遂拦路抢劫,只是其手中所持的并非匕首,而是一把指甲刀。尽管如此,此案中耿某的行为仍然涉嫌抢劫,警方依法将耿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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