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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启动“村档乡代管”工作 明年乡镇全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5:51  燕赵都市报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 任学光)6月30日,记者从全市“村档乡代管”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年7月底前,石市每个县(市)区都将选取2至4个村级档案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进行“村档乡代管”试点,力争明年上半年各县(市)区80%左右的乡镇都能实行“村档乡代管”。2011年10月底前在其他剩余乡镇全面推开,覆盖面达到100%。

  “村档乡代管”是指,行政村已经形成的和以后逐步形成的档案,由其所属乡(镇)代管的行为,由乡(镇)代管的行政村档案其所有权归行政村所有。目前,石市有4454个行政村,这些行政村在其政治、经济、文化及其它各项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档案内容覆盖了土地承包、经济合同、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财务管理以及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与农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资料。市纪委率先在鹿泉市创造性实行了农村档案乡镇代管。2002年,鹿泉市在大河镇农村档案“村档乡代管”工作试点成功,2008年鹿泉市12个乡镇(区)、208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档乡代管”工作。

  此次“村档乡代管”的范围和时限为农村进行建档管理工作以来形成的各种档案,包括纸制档案和音像档案,内容既包括行政党委(总支、支部)村委会、村监会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各种资料,又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建设规划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和各类文书。

  市纪委要求,在推进“村档乡代管”过程中,要下大力摸清楚所属各行政村村级档案情况的底数,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拾遗补缺,全面清理,对清理后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逐年、逐类、逐项进行清理。在村档移交前,每个行政村都要与乡镇签订村档代管委托书,方可委托代管。对于2009年以前的村级档案,各试点乡镇要在11月底前完成代管移交,以后每年3月底前各行政村档案管理人员,要将上一年度整理完毕的档案资料,向所属乡镇联合档案室进行移交,并做到内容完整、手续齐备、移交及时。对于今年纳入试点的乡镇和行政村,要按照各县(市)区“村档乡代管”的总体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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