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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全家男子为亡妻讨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6:01  新京报

  ■ “大兴男子家中杀死妻儿”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日前,“12·27”大兴灭门案杀人男子张武立,同岳父岳母一起,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对妻子购买的保险进行赔付,支付3.1万余元。保险公司表示,公司并未拒绝赔付,只是对方一直没有申请理赔。

  张武立及其岳父岳母诉称,去年11月26日,张武立的妻子田女士作为投保人,与中国人寿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次日,保险合同生效。12月27日,投保人田女士被张武立杀死。由于保险公司没有履行保险责任,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张武立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武立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参与起诉。

  目前,张武立仍在精神病院继续接受治疗。

  “事情已经出了,谁也拿他没辙。”张武立的岳父田先生说,虽然他和张武立都是原告,但他和张武立并没有什么联系,整个诉讼都通过律师操办。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表示,客户对保险了解不多,在事发后并没有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此保险公司才没有进行赔付。此外由于田女士没有指定受益人,且张武立又是行凶者,案情比较复杂。

  中国人寿的代理律师秦先生表示,中国人寿已经受理了该理赔,只是要确定被保险人田女士的继承人。

  田先生则称,保险公司态度积极,他准备撤诉。

  ■ 事件回顾

  精神病男杀死妻儿后免责

  2009年12月27日清晨,家住北京市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的张武立持刀杀死妻儿,并蘸着鲜血在家中墙上写下“为了人民”的血字。

  案发后张武立曾试图自杀,但最终向警方自首,称当时是被魔鬼缠身,不能自控。

  张武立事后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正处在发病期,受病症支配丧失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发后,杀人者张武立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目前,张武立仍在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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