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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6:04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周炜卿 通讯员 冯国恒 马玉

  本报讯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网。巩义市不断加大保障力度,逐步建立起了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近期巩义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及五保分散供养标准。

  农村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4元,月人均补差达80元。城市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6元,月人均补差达151元。发放将从2010年1月份补起。

  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原先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56元,从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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