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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鼓励从农民工中选任乡镇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6:27  南海网

  我省鼓励从农民工中选任乡镇干部

  本报海口7月1日讯 (记者袁锋 通讯员颜阳南 刘小俊)加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鼓励从优秀农民工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海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其中亮点频现。

  在总数为32项的工作要点中,扩大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公共服务成为突出内容。其中包括: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异地创业、就地创业扶持政策,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引导、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完成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科技创业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的培训任务。研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鼓励农民工进城从事家庭服务。

  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工资。进一步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监督功能作用,将海南省全部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和流转办法。加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推动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继续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

  积极稳妥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认真落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有关政策,将在城市稳定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民工公共租赁等住房制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接纳优秀农民工入党工作。鼓励从优秀农民工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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