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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拆迁许可证颁发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06: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鄂州遭遇暴力拆迁的五户居民房产均在鄂城区杨家巷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之中。谈及是谁进行了暴力拆迁,被拆居民将矛头直指鄂州市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简称拆迁办)。

  周学英称,在她和老伴被带到长江边一个多小时后,对方又将他们带到了“美添景江”酒店,并控制在房内,派人守着不许离开。而光着双脚的廖回英和女儿则被带到距家100米外的武昌大道与南浦北路路口的电线杆下站了一夜,直到天亮才被允许回家。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分别与该项目负责人——鄂州市房产局副局长汪祖明、该项目拆迁负责人——鄂州市房产局副局长汪克勤及拆迁办综合科负责人余某取得了联系,三人均说事先对暴力拆迁之事不知情。汪祖明副局长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是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口中得知此事的,随即便和相关人员赶到了现场,发现现场确有大型机械作业留下的痕迹。于是,他马上与负责拆迁的房地产公司联系,但对方的手机一直无法打通。汪祖明表示,拆迁办已成立调查专班,正在对暴力拆迁一事展开调查。

  在鄂州市房产局4楼的市政府拆迁办,综合科余主任听到五户居民遭暴力拆迁一事后非常震惊 ,余主任称,如果拆迁方未与拆迁户达成相关协议,拆迁就属于违法行为。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拆迁户谈淑贞以拆迁办颁发拆迁许可证违法违规,已将拆迁办和负责拆迁及开发的湖北弘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弘华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18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消拆迁办对弘华公司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谈淑贞的代理人王三刚介绍,自2009年起,谈淑贞得知自家房产处于杨家巷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拆迁规划中后,便多次找到拆迁办,要求其出示颁发给弘华公司拆迁许可证所依据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五个基本凭证,但拆迁办始终未予出示。经法院调查发现,弘华公司在申请拆迁许可证时,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列表中没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而拆迁办在向弘华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时,也没有弘华公司的申请书所依据的五大必备资料。法院认为,被告拆迁办向弘华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故作出撤消拆迁办于2009年3月17日对弘华公司颁发的拆许字(2009)第0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判决。

  王三刚还介绍,当谈淑贞意外发现房产证上关于面积、性质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时,便向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今年4月2日,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查封谈淑贞的房屋。王三刚称,另外4户的房产证信息也存在着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此次的暴力拆迁与此可能有较大关联。

  记者另悉,昨日,拆迁办已就鄂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请求。

  (特派记者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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